習近平同志數十年的從政生涯中,在不同層級的領導崗位上,勵精圖治,博覽群書,筆耕不綴。其口傳心授,也多有記錄整理。值得注意的是,習近平在十八大之前的學術性論著,大都是研究“三農”問題的;很多的工作性講話、批示也事關“三農”。
由于早年在陜北下鄉當知青和擔任大隊書記的經歷,習近平的理論思考很大程度上是從“三農”問題開始的。語出《尚書·大禹謨》之“念茲在茲”,又何嘗不是習近平“三農”情懷的生動寫照呢。
人們常說,讀懂了“三農”,也就讀懂了中國。學習和研究習近平“三農”思想,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擺脫貧困,從頭腦開始
從陜北到正定,青年習近平在政治舞臺上嶄露頭角,在“三農”領域更積累了大量的感性經驗,也表現出理論上的興趣和才華。他在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就是中央農村政策研究室的常客。到了寧德地委書記任上,迎來了他在“三農”思想上第一個重要的創作活躍期,1992年結集出版的《擺脫貧困》就是階段性的總結。
習近平注重客觀實際,也一直強調思想意識的主觀能動性。他在《擺脫貧困》“跋”中點題:其意義首先在于擺脫意識和思路的“貧困”,只有首先“擺脫”了我們頭腦中的“貧困”,才能使我們所主管的區域“擺脫貧困”,才能使我們整個國家和民族“擺脫貧困”,走上繁榮富裕之路。
發展大農業的“閩東思考”
習近平1990年就明確提出“走一條發展大農業的路子”,他以此為題撰文認為:“大農業是朝著多功能、開放式、綜合性方向發展的立體農業。它區別于傳統的、主要集中在耕地經營的、單一的、平面的小農業。小農業是滿足自給的自然經濟,大農業是面對市場的有計劃的商品經濟(現在稱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引者注)。”習近平倡言農業綜合開發:“一是尋求大農業的廣闊陣地,這就是農業的多層次開發;二是追求大農業的經濟效益,這就是向農業的深層次進軍。”2014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立體式復合型現代農業經營體系”,可以看出這是“大農業”思路的一以貫之。
習近平1990年提出:對發展大農業的一些根本性的問題,我們在整個國家的宏觀格局內,必須有獨到的“閩東思考”。這些問題包括糧食生產問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問題、綜合開發問題、農村集體經濟問題、科技興農問題、農村服務體系問題。
“閩東思考”提出的一系列問題,歷久彌新,具有普遍性和深刻意義。這些思考也一直貫穿了習近平的長期實踐。后面我們將看到,從“閩東思考”到“浙南試驗”,因應“大農業”的發展,“大農合”(大規模綜合性多層次農村合作組織)、“大農政”(農業大部門行政管理體制)乃是必由之路。
從“科技興農”到“南平經驗”,再到“高效生態農業”發展戰略
習近平很早指出:我們農業的發展必須把科技興農作為一項基本政策,緊緊依靠科技進步,提高種植業和養殖業的單位面積產量,形成一個高產、低耗、優質、高效的農業生產體系。習近平回憶說:“1968年我在陜北延川縣梁家河村插隊的時候,只不過是在全村搞了沼氣化的科技活動,但卻嘗到了推廣科技進步的甜頭。”
習近平在福建省級領導崗位上,及時發現和推廣了農業科技特派員下鄉的“南平經驗”,這一經驗后來成功移植到浙江和其他一些省份。
他在浙江省委書記任上,2003年審時度勢提出“高效生態農業”的發展戰略,強調“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2007年3月習近平在《人民日報》撰文總結:《走高效生態的新型農業現代化道路》。十八大之后,2013年11月習近平在山東省農科院召開座談會時,繼續強調“要給農業插上科技的翅膀,加快構建適應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農業發展要求的技術體系”。這也從一個側面說明了習近平“三農”思想的一脈相承。
從“三權分離”到“三位一體”
“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是中央長期的既定方針,并且載入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八條。習近平同志早就指出:“家庭承包經營是黨在農村政策的基石,是農村的一項基本經濟制度,決不能動搖。”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繼續強調家庭經營在農業中的基礎性地位,明確提出“三權分離”,即集體所有權、農戶承包權、土地經營權相互分離,回應了家庭經營本身的產權構造問題,這是一個重要的經驗總結,也是理論的繼承和創新。
家庭經營在規模和組織上的局限性,涉及到統分結合的問題,習近平同志對此一直縈繞于懷。他早年在《擺脫貧困》中主張:一方面是擺正“統”與“分”的關系。所謂“分”,就是以家庭為主要的生產經營單位,充分發揮勞動者個人在農業生產中的積極性;所謂“統”,就是以基層農村組織為依托,幫助農民解決一家一戶解決不了的問題。所以從本質上說,“統”與“分”是相互聯系的,不是相互排斥的。不能一說“分”,就排斥任何形式的“統”;一說“統”,又不分青紅皂白地否定“分”。正是這種“統”與“分”的結合,構成了目前農村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經營體制的基本形式。另一方面就是如何繼續穩定、完善、發展鄉村合作經濟組織的雙層經營體制。
在福建省委副書記任上,習近平分管全省農村工作,由于工作便利及時間條件,他進入了一個理論高產期。大致在此前后,他集思廣益,親自主編《現代農業理論與實踐》一書,并精心完成了學術專著《中國農村市場化建設研究》,以此獲得清華大學博士學位。在博士論文中,針對一些人片面強調農村市場化,忽視了農民組織化;另外一些人則片面強調農民組織化,懷疑甚至抵制農村市場化,習近平旗幟鮮明地提出“要走組織化的農村市場化發展路子”,這句話也是畫龍點睛之筆。他在清華大學博士論文中豪邁預言:“新型的合作化道路將會越走越廣闊。”
2002年,習近平赴任浙江。在他任內,浙江在全國率先頒布了地方性法規《浙江省農民專業合作社條例》,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和加快了200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出臺。但是浙江的探索沒有停步,2006年習近平進一步倡導農民專業合作、供銷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體”,并在浙南瑞安市率先試驗,親自召開全省現場會進行經驗總結和推廣,在理論上拓展表述為“三重合作功能的一體化、三類合作組織的一體化、三級合作體系的一體化”。這是一種“大農合”(大規模綜合性多層次農村合作組織)。至此,“三位一體”的合作制理論已經基本確立,并在實踐中日益發揮著巨大的指導作用。這是習近平“三農”思想的又一個理論高峰。
目前,“三位一體”合作組織已經被不少地方和部門列入改革部署和試點。
從“條塊交融統籌城鄉”到“大農政”與“大農合”
最近一些年來推動各項改革包括農村改革,各種阻力往往來自某些主管部門內部。當年浙江開展“三位一體服務‘三農’”的試點之初,就同時提出了“條塊交融統籌城鄉”。那時已經深切體會到了條塊分割對于“三位一體”和農業、農村發展的重重障礙。
正如習近平同志十幾年前指出的:“一些政府的涉農部門沒有按照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及時轉變工作職能,仍習慣于用計劃經濟的方法來管理農業,造成了農村經濟發展的條塊分割。”“上世紀末國家又一次對國家和省級政府機構進行了改革,精簡了內部機構和工作人員,并對工作職能進行了較大調整,但從總體上看,仍未從根本上擺脫計劃經濟體制時期形成的模式,農業生產、經營、管理和產供銷依然處于條條和塊塊的分割之中,無法適應農業一體化經營和現代農業發展的需要。”
習近平認為:“加強對農村市場化建設的宏觀調控,與建立一個什么樣的政府管理體制有著密切關系。我國現行的政府管理體制與農村市場化建設和發展的要求很不適應,應予以大力改革和完善。”他借鑒國際經驗指出:“各(歐共體)成員國除了注重運用法律手段外,還都實行了大農業范圍的行政管理。……(同時)加強對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和引導。西方發達國家的農業一體化經營現在之所以達到很高水平,與政府的大力組織和引導有著直接關系。在這些國家的農產品流通組織中,都有政府農業部門的官員在起組織和牽頭作用,如澳大利亞、新西蘭等等,特別是日本等國的農協,本身就是一個半官方組織。”因此他提出:“要加快政府管理體制改革,盡快建立對農業生產資料經營、農業生產、農產品流通、農產品國際貿易進行統一管理的政府管理體制,對農產品生產、流通、進出口貿易和農業要素、農村消費品、農村工業品的市場供求,及時實施有效的宏觀調控”。
另一方面,習近平主張:“各級政府要指導和幫助農民成立自治組織,實行農民的自我保護。要引導農民自我保護組織在同眾多市場主體開展經濟往來時,提高農民的談判地位,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他在2006年12月的浙江全省現場會上要求:“各級政府要把發展農村新型合作經濟作為促進政府全面履行職能和加快轉變職能的良好機遇,切實加強對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的公共服務,并在認真界定政府相關部門職能的基礎上,創造條件將部分服務職能轉移和委托給新型合作經濟組織來承擔。”
的確,農村合作體系的建設與農業行政體系改革,各自孤軍深入都難以成功。農業大部門行政管理體制(“大農政”)與“大農合”相輔相成、相得益彰,這是“大農業”發展的必然要求和根本保障。
習近平重視生產力的決定作用,聚焦生產關系的調整與改革。特別是從“大農業”“大農合”“大農政”的系列論述來看,他的理論思辨有著穿越時空的深邃力量。習近平“三農”思想的形成,有個歷史與邏輯的展開過程。邏輯與歷史相結合,也是馬克思主義的重要原理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