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緩解生豬市場價格周期性波動調控預案》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 政 部
農 業 部
商 務 部
2015年10月28日
以下為公告附件全文:
緩解生豬市場價格周期性波動調控預案
為健全生豬市場調控機制,緩解生豬生產和市場價格周期性波動,促進生豬生產平穩健康發展,制定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市場形成、政府調控。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充分發揮市場形成價格作用。同時,更好發揮政府調控作用,合理引導市場預期,調節市場供求,促進生產穩定。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國務院統一領導下,強化“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健全中央、地方分級負責的市場調控管理體系。
(三)分工協作、密切配合。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加強協調配合,形成職責明確、信息共享、齊抓共管、綜合調控的工作格局。
二、預警指標
在判斷生豬生產和市場情況時,將豬糧比價作為核心指標,將能繁母豬存欄量變化作為輔助指標,同時參考豬料比價、能繁母豬出場價格等其他指標,并根據生豬生產方式、成本和市場需求變化等因素適時調整預警指標及具體標準。
豬糧比價是指生豬出場價格與玉米批發價格的比值(豬糧比價=生豬出場價格/玉米批發價格)。其中,生豬出場價格、玉米批發價格是指發展改革委監測統計的全國平均生豬出場價格和全國主要批發市場二等玉米平均批發價格。為更加準確反映實際情況,對生豬生產盈虧平衡點對應的豬糧比價采取區間設置,根據2012—2014年生產成本數據測算,合理的水平在5.5∶1—5.8∶1之間。能繁母豬存欄量變化率是指農業部動態監測點的母豬存欄量月同比變化率。根據歷史資料測算,月同比變化率在-5%—5%之間屬正常水平,超出上述范圍則表明生豬生產出現異常波動。豬料比價是指生豬出場價格與飼料平均價格的比值(豬料比價=生豬出場價格/飼料平均價格)。
三、調控目標
國家加強對生豬等畜禽產品價格監測,采取綜合調控措施,主要目標是促進豬糧比價處于綠色區域(5.5∶1—8.5∶1),防止價格出現大幅波動。
四、預警區域
將豬糧比價5.5∶1和8.5∶1作為預警點,低于5.5∶1進入防止價格過度下跌調控區域,高于8.5∶1進入防止價格過度上漲調控區域。具體劃分為以下五種情況:(一)綠色區域(價格正常),豬糧比價在5.5∶1—8.5∶1之間;(二)藍色區域(價格輕度上漲或輕度下跌),豬糧比價在8.5∶1—9∶1或5.5∶1—5∶1之間;(三)黃色區域(價格中度上漲或中度下跌),豬糧比價在9∶1—9.5∶1或5∶1—4.5∶1之間;(四)紅色區域(價格重度上漲或重度下跌),豬糧比價高于9.5∶1或低于4.5∶1;(五)其他情況,生豬價格異常上漲或下跌的其他情況。
五、響應機制
國家加強監測和統計報告工作,根據豬糧比價的變動情況,在充分發揮市場調節作用的基礎上,分別或同時啟動發布預警信息、儲備吞吐、進出口調節等措施。
(一)正常情況。當豬糧比價處于5.5∶1—8.5∶1之間(綠色區域)時,做好市場監測工作,密切關注生豬生產和市場價格變化情況。各部門根據職責定期發布生豬生產和市場價格信息。中央正常凍豬肉儲備規模保持1萬噸,主要用于應急救災需要。如預計后期生豬供給可能出現缺口,豬糧比價可能出現過度上漲,可擇機適當增加儲備規模,以增強后期調控能力。當豬糧比價回歸綠色區域后三個月內,由商務部牽頭組織將中央凍豬肉儲備規模調整至正常水平。商務部要加強監管,確保中央凍豬肉儲備數量完整、質量完好。
(二)三級響應。
1.防止價格過度上漲方面。
(1)當豬糧比價高于8.5∶1時,發展改革委及時通過中國政府網等媒體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
(2)在充分發揮市場調節作用的同時,著手做好啟動二級響應機制的準備。
2.防止價格過度下跌方面。
(1)當豬糧比價低于5.5∶1時,發展改革委及時通過中國政府網等媒體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引導養殖戶合理調整生產,避免出現大的虧損。
(2)在充分發揮市場調節作用的同時,著手做好啟動二級響應機制的準備。
(三)二級響應。
1.防止價格過度上漲方面。
(1)當豬糧比價連續一段時間(通常為一個月,下同)處于9∶1—9.5∶1之間(黃色區域)時,由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商,提出中央凍豬肉儲備投放計劃,由商務部牽頭組織實施。
(2)著手做好啟動一級響應機制的準備。
2.防止價格過度下跌方面。
(1)當豬糧比價連續一段時間處于5∶1—4.5∶1之間(黃色區域)時,由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商,提出中央凍豬肉儲備收儲計劃,由商務部牽頭組織實施。
(2)著手做好啟動一級響應機制的準備。
(四)一級響應。
1.防止價格過度上漲方面。
(1)當豬糧比價高于9.5∶1(紅色區域)時,由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商,提出增加中央凍豬肉儲備投放計劃,由商務部牽頭組織實施。
(2)研究采取其他調控措施。
2.防止價格過度下跌方面。
(1)當豬糧比價低于4.5∶1(紅色區域)時,由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商,提出增加中央凍豬肉儲備收儲計劃,由商務部牽頭組織實施,最高可增加至25萬噸。如有需要,由發展改革委會同商務部、財政部報請國務院同意,繼續增加儲備規模,具體數量根據當時市場情況確定。
(2)研究采取臨時性措施,加強豬肉進口管理,鼓勵豬肉及其制品出口,減少當期市場供應。
(3)研究采取其他調控措施。
(五)其他異常情況。
受疫情或自然災害等影響,當出現生豬價格異常上漲或下跌的其他情況時,由發展改革委牽頭,及時研究提出調控生豬市場的相應措施。
六、配套措施
(一)信息發布。完善生豬信息統計監測制度,健全生豬市場價格調控統一信息發布平臺,各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定期在中國政府網和中央電視臺財經頻道信息發布平臺發布相關信息,提醒養殖戶、經營者防范市場和疫病風險,引導養殖戶適時調整養殖規模和結構。
(二)市場監管。農業部門負責加強飼料安全、生豬疫病防控及檢疫工作;加強疫情監測,建立健全重大動物疫情預警機制;按照《國家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要求及時處理疫情;加強屠宰環節病害豬(肉)無害化處理的監管。價格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清理整頓在生豬飼養、運輸、屠宰和豬肉運輸、銷售等環節的不合理稅費。價格部門加強生豬市場價格監督檢查,維護正常市場價格秩序。有關部門依法加強對豬肉市場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監管。
七、組織體系
(一)組織協調。由發展改革委會同財政部、商務部、農業部等部門組織預案執行,各有關部門按預案規定的職責分工做好日常工作,并按國務院的統一部署,落實各自職責范圍內的相關政策。
(二)會商機制。由發展改革委會同財政部、商務部、農業部等部門密切關注預案設定的預警指標變動情況。當豬糧比價進入預警區域時,及時啟動響應機制,調控生豬市場。當生豬市場出現其他異常波動時,及時會商,向國務院提出政策建議。
(三)地方責任。按照國務院要求,各地要切實落實好“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建立健全當地生豬市場價格調控機制,完善地方凍豬肉儲備制度,組織好調控工作。
(四)經費保障。中央凍豬肉儲備相關補貼資金,如冷藏保管費、公正檢驗費、利息費用、價差虧損等由中央財政負擔。地方開展凍豬肉儲備相關補貼資金由地方財政負擔。中央凍豬肉儲備由承儲企業在保質期內自行輪換,其中中央正常凍豬肉儲備規模以內的輪換費用由中央財政負擔,超出中央正常凍豬肉儲備規模以外的輪換費用由承儲企業自行負擔。
八、附則
(一)實際情況發生變化時,由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適時修訂本預案,報國務院批準后執行。
(二)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發展改革委負責解釋,《緩解生豬市場價格周期性波動調控預案》(2012年第9號公告)同時廢止。
(三)以往相關制度條款如有與此預案相抵觸,以此預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