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人口退出以戶為單位,主要衡量標準是貧困戶年人均純收入穩定超過國家扶貧標準且吃穿不愁,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保障;在此基礎上做到戶戶有安全飲用水、有生活用電、有廣播電視
貧困村退出以貧困發生率為主要衡量標準,原則上貧困村貧困發生率降至3%以下,統籌考慮村內基礎設施、基本公共服務、產業發展、集體經濟收入等綜合因素;在此基礎上做到村村有集體經濟收入、有硬化路、有衛生室、有文化室、有通信網絡
貧困縣退出以貧困發生率為主要衡量標準,原則上貧困縣貧困發生率降至3%以下;在此基礎上做到鄉鄉有標準中心校、有達標衛生院、有便民服務中心
四川省明確,按照“五年集中攻堅、一年鞏固提升”的要求,在2019年底前完成全省380萬農村貧困人口脫貧、11501個貧困村退出、88個貧困縣摘帽,確保到2020年完成脫貧攻堅目標任務。近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四川省貧困縣貧困村貧困戶退出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貧困人口、貧困村、貧困縣退出標準、程序以及相關工作要求。
根據《方案》明確的退出標準,貧困人口退出以戶為單位,主要衡量標準是貧困戶年人均純收入穩定超過國家扶貧標準且吃穿不愁,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保障(即“兩不愁、三保障”);在此基礎上做到戶戶有安全飲用水、有生活用電、有廣播電視。
貧困村退出以貧困發生率為主要衡量標準,原則上貧困村貧困發生率降至3%以下,統籌考慮村內基礎設施、基本公共服務、產業發展、集體經濟收入等綜合因素;在此基礎上做到村村有集體經濟收入、有硬化路、有衛生室、有文化室、有通信網絡。
貧困縣退出以貧困發生率為主要衡量標準,原則上貧困縣貧困發生率降至3%以下;在此基礎上做到鄉鄉有標準中心校、有達標衛生院、有便民服務中心。
根據《方案》,貧困人口退出按照“確定目標、民主評議、審核公告、備案銷號”的程序辦理,貧困村退出按照“確定任務、退出申請、審核公告、備案銷號”的程序辦理,縣級扶貧部門負責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和省脫貧攻堅“六有”大數據平臺中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貧困村進行銷號標注。貧困縣退出按照“縣級申請、市級初審、省級核查、分類審批的程序進行”,符合退出標準的貧困縣于當年9月底前向市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提出申請,經過市級初審和省級核查環節后,擬退出的國家級貧困縣由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審定后向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報告,經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專項評估檢查合格后,由省政府正式批準退出;擬退出的省定貧困縣經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審定后,由省政府正式批準退出。
針對貧困縣退出后是否繼續享受政策的問題,《方案》明確,貧困縣退出后到2020年,國家、省原有扶貧政策保持不變、支持力度不減,促進鞏固提升脫貧工作成效,確保實現穩定脫貧。對提前申請并退出的貧困縣,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給予相應激勵。
此外,《方案》還要求各地細化貧困退出具體工作方案,落實到縣、到村、到戶,在實施過程中注意跟蹤研判,及時發現和解決實施過程中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總結經驗,逐步完善。對退出的貧困縣、貧困村、貧困戶要認真開展評估核查,重視發揮貧困退出的正向激勵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