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農藥工業協會與環保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上周于上海舉辦的排污許可證申報培訓會議上,農藥協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李鐘華提醒企業:排污許可證是農藥企業生產運營期排污行為的唯一行政許可,現在距2017年底申領期限結束已不足兩個月時間,希望企業重視并加快申領工作,未能按時取得排污許可證的將于申領期限后強制停產。 國務院辦公廳要求2017年完成包括農藥行業在內的15個重點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環保部已于今年9月底正式發布《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農藥制造工業》,指導和規范農藥制造工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工作。現在距2017年結束僅剩不到2個月的時間,全國2000余家在冊的農藥制造企業必須在這期間完成申報并申請排污許可證。為幫助企業順利申報,農藥協會召開此次排污許可證申報培訓會議,特邀規范編制組專家深度解讀排污許可證頂層設計思路以及農藥制造工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介紹排污許可證平臺申報的具體步驟、注意事項和申報材料的審核要點,并針對企業填報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進行答疑。 據李鐘華介紹,此次國家要發放的許可證與過去的排污許可證除名稱一樣外,內涵已完全不同。改革完善后的“國家版”排污許可證,整合銜接固定源環境管理的相關制度,銜接環評制度,融合總量控制制度、環境監測制度、環境標準、排污收費、環境統計等制度,是每個排污單位必須持有的“身份證”,環保部門根據排污許可證實施監管。排污許可證管理內容主要包括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并依法逐步納入其他污染物。 李鐘華表示,全面實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是黨中央、國務院隨著環境管理模式轉向以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對原有排污許可制度進行的改革完善,為排污收費、環境統計、排污權交易等工作提供統一的污染物排放數據,可減少重復申報,減輕企事業單位負擔,提高管理效能,實現環!耙蛔C式”管理。 據了解,2017年發布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7年版)》明確了農藥制造工業排污許可證發放范圍為農藥原藥制造、主要用于農藥生產的農藥中間體制造、農藥制劑加工排污單位。規定了除生物化學農藥及微生物農藥制造企業實施時限為2020年外,其他企業的實施時限為2017年。未能按時取得排污許可證的農藥企業,將于申領期限后開始強制停產。 責任編輯:王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