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這一年 | 支持“三農”,國務院出8大實招
“我們多數人都當過農民,吃過農民的飯,即便不是,祖上也應該是農民。我們應該帶著感情為農民工作。”在一次會議上,李克強總理曾動情地說。
在國務院今年出臺的眾多政策中,農業議題一直是總理最為關心的方面之一,并多次做出詳細部署。“他關注的一大核心問題,就是如何讓5000年來面朝黃土背朝天的中國農民,過上和城里人一樣的日子。”有媒體這樣總結李克強對于“三農”問題的關懷。
那么,國務院今年在農業方面都出臺了哪些政策?這些政策又將會怎樣影響我們的生活?中國政府網新媒體一一梳理回顧。
1、大力增加健康優質食用植物油供給
政策|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木本油料產業發展的意見》,部署加快木本油料產業發展,大力增加健康優質食用植物油供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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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指出,要優化木本油料產業發展布局,繼續組織實施好《全國油茶產業發展規劃(2009-2020年)》,開展核桃、油用牡丹等木本油料樹種資源普查工作,分樹種制定發展規劃,把發展木本油料產業與國家重大生態修復工程以及地方林業重點工程緊密結合,因地制宜擴大木本油料種植面積;要加強木本油料生產基地建設,建立健全種質資源收集保存和良種生產供應體系,新建一批高產、穩產木本油料生產基地,對現有低產林進行撫育、更新和改造;要推進木本油料產業化經營,積極培育跨地區經營、產供銷一體化的木本食用油龍頭企業,鼓勵企業通過聯合、兼并和重組等方式做大做強,鼓勵木本油料林立體種植和綜合開發,鼓勵企業利用新技術、新工藝,開展精深加工和副產品開發;要健全木本油料市場體系,建設市場需求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制定木本油料生產標準,完善油脂產品及相關副產品質量標準及其檢測方法,規范木本食用油包裝標識管理,建立木本食用油質量認證體系;要加強市場監管和消費引導,加強對木本食用油原料生產、加工、儲存、流通、銷售等環節的監管,建立健全產品質量送檢、抽檢、公示和責任追溯制度,加強木本食用油營養健康知識的宣傳教育和普及。
——2015年1月13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木本油料產業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4〕68號
2、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
政策|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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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提出,法律沒有限制的品種均可以入市流轉交易。現階段的交易品種主要包括農戶承包土地經營權、林權、“四荒”使用權、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農業生產設施設備、小型水利設施使用權、農業類知識產權等八個門類。流轉交易主體主要有農戶、農民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涉農企業和其他投資者。除宅基地使用權、農民住房財產權、農戶持有的集體資產股權外,流轉交易的受讓方原則上沒有資格限制(外資企業和境外投資者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農戶擁有的產權是否入市流轉交易由農戶自主決定。
——2015年1月22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4〕71號
3、建立健全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并印發考核辦法
政策|1月,國務院印發《關于建立健全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的若干意見》;1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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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指出,糧食安全是實現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的重要基礎。隨著國內糧食生產實現“十一連增”,一些地方存在放松糧食生產、忽視糧食流通、過度依靠中央的現象,自覺承擔維護國家糧食安全責任有待進一步加強。為加快構建國家糧食安全保障體系,確保谷物基本自給、口糧絕對安全,把飯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必須建立健全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辦法》的主要內容,一是確保耕地面積基本穩定、質量不下降,糧食生產穩定發展,糧食可持續生產能力不斷增強。二是保護種糧積極性,財政對扶持糧食生產和流通的投入合理增長,提高種糧比較收益,落實糧食收購政策,不出現賣糧難問題。三是落實地方糧食儲備,增強糧食倉儲能力,加強監督管理,確保地方儲備糧數量真實、質量安全。四是完善糧食調控和監管體系,保障糧食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不出現脫銷斷檔,維護糧食市場秩序;完善糧食應急保障體系,及時處置突發事件,確保糧食應急供應。五是加強耕地污染防治,提高糧食質量安全檢驗監測能力和超標糧食處置能力,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糧食流入口糧市場。六是按照保障糧食安全的要求,落實農業、糧食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任務,確保責任落實、人員落實。
——2015年1月22日《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69號
——2015年11月12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80號
4、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
政策|6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意見》,推動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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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提出了支持返鄉創業的五方面政策措施:一是降低返鄉創業門檻。二是落實定向減稅和普遍性降費政策。符合政策規定條件的,可享受減征企業所得稅、免征增值稅、營業稅等稅費減免政策。三是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和人員,按規定給予社保補貼;具備享受支農惠農、小微企業扶持政策規定條件的納入扶持范圍;經工商登記注冊的網絡商戶從業人員,同等享受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未經工商登記注冊的,可同等享受靈活就業人員扶持政策。四是強化返鄉創業金融服務。運用創業投資類基金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加快發展村鎮銀行、農村信用社和小額貸款公司,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開發有針對性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加大對返鄉創業人員的信貸支持和服務力度,對符合條件的給予創業擔保貸款。五是完善返鄉創業園支持政策。
——2015年06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意見》 國辦發 〔2015〕47號
5、開展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
政策|6月,國務院印發《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通知》,決定于2016年開展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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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于2016年開展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其目的是查清、查實我國農業、農村、農民基本情況,全面掌握農業現代化進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農民生活新變化,為黨中央、國務院科學制定“三農”政策提供全面扎實可靠的決策依據。《通知》強調,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是全面了解“三農”發展變化情況的重大國情國力調查,做好普查工作,對于科學制定“三農”政策、促進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農業現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突出重點,優化方式,統一組織,創新手段,各負其責,通力協作,認真做好普查的宣傳動員和組織實施工作。
——2015年6月22日《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通知》國發〔2015〕34號
6、轉變農業發展方式
政策|8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是國家層面首個系統部署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工作的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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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提出,力爭到2020年,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取得積極進展;到2030年,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取得顯著成效。《意見》圍繞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關鍵領域、薄弱環節,系統部署了七方面重點任務。一是增強糧食生產能力,提高糧食安全保障水平;二是創新農業經營方式,延伸農業產業鏈;三是深入推進農業結構調整,促進種養業協調發展;四是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打好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攻堅戰;五是強化農業科技創新,提升科技裝備水平和勞動者素質;六是提升農產品(12.580,
0.01, 0.08%)質量安全水平,確保“舌尖上的安全”;七是加強農業國際合作,統籌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
——2015年8月7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意見》國辦發〔2015〕59號
7、開展農村“兩權”抵押貸款試點
政策|8月,國務院印發《關于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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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提出了試點的五項主要內容:一是賦予“兩權”抵押融資功能。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農民土地權益,落實“兩權”抵押融資功能,盤活農民土地用益物權的財產屬性。二是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在貸款利率、期限、額度、擔保、風險控制等方面加大創新支持力度。三是建立抵押物處置機制。允許金融機構在保證農戶承包權和基本住房權利前提下,依法采取多種方式處置抵押物,完善抵押物處置措施。四是完善配套措施。試點地區要加快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和農民住房所有權確權登記頒證,建立完善農村土地產權交易平臺,建立健全農村信用體系。五是加大扶持和協調配合力度。在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監管政策、保險保障等方面,加大扶持和協調配合力度。
——2015年08月24日《國務院關于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指導意見》
國發〔2015〕45號
8、促進農村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
政策|1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促進農村電子商務加快發展的指導意見》,全面部署指導農村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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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提出到2020年,初步建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誠信守法、安全可靠、綠色環保的農村電子商務市場體系。《意見》明確三方面的重點任務:一是培育農村電子商務市場主體。鼓勵電商、物流、商貿、金融、供銷、郵政、快遞等各類社會資源加強合作,參與農村電子商務發展。二是擴大電子商務在農業農村的應用。在農業生產、加工、流通等環節,加強互聯網技術應用和推廣。拓寬農產品、民俗產品、鄉村旅游等市場,為農產品進城拓展更大空間。三是改善農村電子商務發展環境。加強農村流通基礎設施建設,加強政策扶持和人才培養,營造良好市場環境。
——2015年11月9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農村電子商務加快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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